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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直机关遴选142名公务员公告(2)

2014-10-22 14:19:02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4年辽宁省直机关遴选142名公务员公告如下文详细所示,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至26日。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省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满分100分。

  报考省公安厅遴选职位的考生增加公安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笔试采取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场设在沈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将在笔试后取消该职位。出现违规陪考充数等情况,取消该职位并书面向考生现工作单位通报。

  五、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和3:1的面试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中,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破格提拔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但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予以保留;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该职位。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六、面试

  明确保留的职位,资格审查(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缺考需书面向遴选单位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考。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面试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命制。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遴选。面试组织和面试评委组成严格按照《2014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设置专业测试的,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组织严格按照《2014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优秀选调生和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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