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省夏津县公安局事业单位考选20人(2)
2016-11-10 10:17:07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考察、政审和体检
按照考选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素质测评达标人员中依次递补。
(一)考察、政审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二)体检
体检标准项目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公开考选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考选人员并在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选的人员,分配到所报考单位试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试用单位考核胜任工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报考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七、组织领导
考选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步进行,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条件,严格考选程序,严格组织纪律,考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是报考人员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一律从严查处。为增加考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考选工作的公正性,考选工作实行“五公开”,即公开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考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报考人员在考选考录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3211748
监督电话:0534-3211003
附件:点击下载
1.2016年夏津县公安局事业单位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6年夏津县公安局事业单位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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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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