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省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遴选4人(2)
2015-10-20 13:51:21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审查
首先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审查,经单位盖章后方可报名,然后由市人大遴选办进行复查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
1、笔试。报考法律类的考生主要测试法律专业知识和运用法律手段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报考文秘类的考生,主要测试文秘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后在网站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大遴选办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计算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
根据遴选总分数,分别按照遴选职位、类别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按拟遴选职位、类别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将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转任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转任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报名之后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其它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遴选工作由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成立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公开遴选办公室(简称市人大遴选办),具体负责遴选工作。
(二)落实回避制度。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与《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遴选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大遴选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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