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黎平县2011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公告(3)
2011-01-10 13:16:04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北京公招网 来源:北京公招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违反《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四、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一)做好宣传。向全县各乡镇、机关单位发出通知,张贴公告,在黎平电视台播发公选公告,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黎平县人民政府网、黎平县远程教育网上刊登公告以及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知晓面。
(二)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县直部门符合条件人员直接到黎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办)报名。报名人员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县公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方能开考,具体比例由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的比例折算。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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