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4)
2010-10-27 12:34:43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 来源: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2、面试。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3、体检。每个职位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资格,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福清市公选办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提请福清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共福清市委常委会研究。
(五)决定任用
中共福清市委常委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干部考察情况和岗位职责需要,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中共福清市委常委会根据公示结果,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
(六)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四、管理和待遇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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