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永安市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4)
2010-10-27 11:53:33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永安市委公开选拔领导 来源:永安市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五名者一并列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每位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的体检人选(并列第三名者一并列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正式考察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永安市委组织部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决定任用
1、确定拟任人选。根据干部考察情况、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以及岗位的实际需要,经永安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任用意见,报永安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经组织考察德才兼备,但本次未任用的优秀干部,永安市的列为永安市管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使用;永安市以外的列入永安市人才库。
2、进行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束后,永安市委常委会根据公示结果,集体讨论决定各职位任职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同级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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