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公选遴选网 > 地方遴选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湖南 > 2016年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公选2人(2)

2016年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公选2人(2)

2016-05-05 10:26:43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导读】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6年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公选2人公告,报名时间:5月4-25日。

    (二)笔试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注重专业知识和审执实务水平,按照选调计划以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网络报名者另须提供相应职位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验。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综合合成[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后公示。符合条件的拟选调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的协议。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我院政工科具体组织实施,整个过程自觉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选调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731-57757611(本院纪监室)

    附件: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以上是2016年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公选2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公选遴选信息敬请关注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

(编辑:admin)

遴选公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