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省委办公厅选调7名公务员(2)
2016-03-06 15:20:57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考场统一设在合肥市。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将通过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数4: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公告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要求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01、02、03、04职位设置加试环节。加试满分为100分,具体事宜另行公告。加试时间安排在面试之后。面试成绩、加试成绩按4:6比例加权,得到面试合成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05职位为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加权,得到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职位计划数2: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原则上递补不超过2次。实行先体检,后考察。
1.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作风情况和廉政情况考察。对需要政审岗位的考生进行严格政审。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进入考察环节后,将依据考察和政审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依据考试成绩确定人选。若无一人通过考察和政审,则该职位放弃选调人员。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公示和试用期间有较严重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办公厅人事处:0551-62607257(兼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
省委办公厅机关纪委:0551-62607291
附件:点击下载
1.省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省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安徽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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