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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共杭州市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用事业人员5名

2019-07-24 21:27:00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公选遴选网 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为您整理了2019年区纪委区监委选用公务员、区法纪教育中心和区巡察事务服务中心选用事业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时了解遴选相关信息,华图公务员遴选考试网将及时为大家发布遴选公告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祝大家顺利上岸!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选用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工作力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区纪委区监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选用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名额

公务员5名(其中女性不多于2名)。报名人数与选用名额比例不足4:1时,相应核减选用名额。

二、选用范围

萧山区各镇街、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

三、选用资格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强,政治立场坚定。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计算时间至2019年7月1日)。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或具有文秘、政法、审计、财税等相关工作经历。

(五)团结协作精神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六)形象端正,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用:

a.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b.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c.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用的。

四、选用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素质测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中国萧山政府网、萧然清风网、萧山日报、萧山网、萧山发布微信公众号、萧然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萧山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2205室)。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萧然清风网下载);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素质测试环节。

(四)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员与选用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女性不多于6名)。面试前,面试对象需提交单位同意选用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单位证明或本人自愿弃权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考察人员与选用名额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女性不多于4名)。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用人选,在萧然清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属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用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82898282。

萧山区纪委区监委选用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7月23日

杭州市萧山区巡察事务服务中心选用事业人员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巡察事务服务中心是萧山区委巡察办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配合做好巡察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选用事业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名额

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人员4名(其中女性不多于2名)。报名人数与选用名额比例不足4:1时,相应核减选用名额。

二、选用范围

萧山区各镇街、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用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试用期除外,计算时间至2019年7月1日)。

(四)工作勤奋,表现突出,对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了解,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团结协作精神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六)形象端正,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用:

a.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b.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c.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用的。

四、选用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素质测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中国萧山政府网、萧然清风网、萧山日报、萧山网、萧山发布微信公众号、萧然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萧山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2205室)。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萧然清风网下载);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素质测试环节。

(四)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员与选用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女性不多于6名)。面试前,面试对象需提交单位同意选用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单位证明或本人自愿弃权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考察人员与选用名额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女性不多于4名)。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用人选,在萧然清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属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用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82898282。

萧山区巡察事务服务中心选用事业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杭州市萧山区法纪教育中心选用事业人员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法纪教育中心系萧山区纪委区监委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选用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名额

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人员2名(其中女性不多于1名)。报名人数与选用名额比例不足4:1时,相应核减选用名额。

二、选用范围

萧山区各镇街、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用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试用期除外,计算时间至2019年7月1日)。

(四)工作勤奋,表现突出,熟悉新媒体宣传,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者优先。

(五)团结协作精神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六)形象端正,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用:

a.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b.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c.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用的。

四、选用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素质测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中国萧山政府网、萧然清风网、萧山日报、萧山网、萧山发布微信公众号、萧然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萧山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2205室)。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萧然清风网下载);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素质测试环节。

(四)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员与选用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女性不多于3名)。面试前,面试对象需提交单位同意选用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单位证明或本人自愿弃权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考察人员与选用名额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女性不多于2名)。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用人选,在萧然清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向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属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用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82898282。

萧山区法纪教育中心选用事业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7月23日

(编辑:wangwen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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