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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宣威市医疗保障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名(2)

2020-01-03 22:21:01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公选遴选网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导读】华图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为您整理了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7日。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岗位拟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将按比例相应调减遴选岗位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遴选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2月中旬(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相关事宜。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但只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2月底。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五)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即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和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指标设置详见《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综合岗)》(附件4)。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宣威市医疗保障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的,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遴选对象须服从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对其的岗位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生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的,后果自负。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wangwen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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