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公选遴选网 > 地方遴选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天津 > 2015年天津市遴选和选调181名公务员(3)

2015年天津市遴选和选调181名公务员(3)

2015-07-23 10:56:39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15年天津市遴选和选调181名公务员。报名时间:7月24-29日;笔试时间:8月8日;面试时间;8月29日;咨询电话:022-83606074、83609410(遴选),022-83609410(选调)。


    (二)笔试
 
 
    1. 打印准考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8日(周六)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8月14日8: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具体比例以《职位表》公布的比例为准。因报考人数较少,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资格复审及综合评价
 
 
    8月14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通知面试人选撰写业绩报告和参加资格复审等事宜。8月14-25日期间,遴选或选调机关组织实施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和综合评价工作。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或选调机关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与报考资格要求有关的证明,同时提交由所在单位或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需向遴选或选调机关提交本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一式8份,连同电子版),字数在2000字以内。业绩报告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遴选或选调机关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编辑:admin)

遴选公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