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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24人(3)

2015-10-09 15:43:32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山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导读】2015年山西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24人。报名时间:10月9-13日;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笔试时间:10月24日。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单位要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交遴选单位审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遴选单位提出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意见。报考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前,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以后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将不再递补。


    3、面试


    报考者可于11月下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的岗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如报考者笔试成绩均相同的,由遴选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遴选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办理手续


    遴选单位将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遴选单位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报考者必须做到诚信报考,严格遵守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以及报考中弄虚做假和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再参加公务员公开遴选。


    本公告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相关资料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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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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