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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省宜宾市监察局事业单位选调7人

2017-03-01 14:18 公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三江人才网

【导读】公务员遴选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7四川省宜宾市监察局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报名时间:3月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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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四川省宜宾市监察局事业单位选调7人

    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四川省宜宾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选调的报名、笔试与面试成绩公布及公示等相关工作,均将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宜宾市党政网及宜宾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廉洁宜宾”网上发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告的规定进行。

    二、选调单位

    本次选调单位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中心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为宜宾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选调名额及岗位

    在全市范围内采取考试考核方式选调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中心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纪委监察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本选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保密意识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工作成绩较突出,群众公认,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其他要求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9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3年最低服务期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它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
    6.报考者不得报考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明确报考岗位。 

    组织推荐报名:各县(区)纪委根据有关单位推荐和平时掌握情况,向市纪委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不少于3名;各市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会商政工人事科室向市纪委积极推荐优秀人选,其中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委、市教育体育局向市纪委推荐下属事业单位优秀人选不少于2名,并于2017年3月9日前由推荐单位报市纪委组织部。

    自荐报名:未经组织推荐的符合条件人选可自荐报名。报名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自荐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9日(9:00-12:00、14:00-16:30)。报名地点:宜宾市纪委组织部5楼508号室(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

    所有报名人员填写《宜宾市纪委监察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盖章),同底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市纪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3.费用:本次选调人员免收笔试费、面试费、体检费。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3月10日(14:00-16:30)在宜宾市纪委组织部5楼508室(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编辑: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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