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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省宣汉县乡镇选拔63人(2)

2016-04-13 16:13 公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宣汉政府网

【导读】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为您及时发布2016四川省宣汉县乡镇选拔63人公告。

    3.村党组织书记实绩量化评分标准

    (1)受表彰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受中央、国务院(含中组部)表彰的计10分,受省委、省政府(含省委组织部)表彰的计8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计5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计2分,同事项同类别表彰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任职村党支部受中央(含中组部)表彰的计10分,省委(含省委组织部)表彰的计8分,受市委表彰的计5分,受县委表彰的计2分,同事项同类别表彰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2)任职经历。截止2016年3月31日,对符合“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且已连续任满3周年以上”基本条件的考察对象,每多任满一周年加1分(未任满一周年但超过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考核情况。任职村党支部近三年在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每获得1次加1分。

    4.大学生村官实绩量化评分标准

    (1)年度考核情况。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为“优秀”的,每获得1次加1分。

    (2)受表彰情况。任大学生村官期间,本人受中央、国务院(含中组部)表彰的计10分,受省委、省政府(含省委组织部)表彰的计8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计5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计2分,同事项同类别表彰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5.优秀硕博研究生实绩量化评分标准

    (1)职称情况。本人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5分,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3分。

    (2)受表彰情况。工作期间,本人受中央、国务院(含中组部)表彰的计10分,受省委、省政府(含省委组织部)表彰的计8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计5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计2分,同事项同类别表彰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6.优秀大学本科生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干部实绩量化评分标准

    (1)任职经历。2016年3月31日前被聘任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副科级)的,每任满一周年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2)受表彰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受中央、国务院(含中组部)表彰的计10分,受省委、省政府(含省委组织部)表彰的计8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计5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计2分,同事项同类别表彰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3)年度考核情况。报名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为“优秀”的,每获得1次加1分。

    (4)是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对象的,加2分;被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参与援藏,并已完成援藏工作任务的,加2分。

    被推荐个人或单位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评分依据(文件、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实绩量化情况在县党政网、宣汉组工网公示。

    (四)分类考察

    根据实绩量化评分情况确定进入面谈考核人选,差额比例掌握在50%左右,通过面谈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差额比例掌握在10%左右。同等条件下,实绩量化得分高的优先。县委组织部参照干部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组织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进行一次递补。

    (六)集中 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提名人选,在县党政网、宣汉组工网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试岗锻炼

    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拔的,作为乡镇党政副职提名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安排到相应岗位试岗锻炼,组织人事关系转到工作所在乡镇。提名人选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拔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提名选举

    乡镇换届选举时,县委按有关规定提名,相关乡镇召开党员大会(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按章依法进行选举。

    (九)公务员登记

    提名人选当选的,按公务员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当选人员,一般回原单位比照原工作职位进行安排。对当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可享受相应待遇,工作在第一书记岗位,驻村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到岗履职。行政编制不够或无缺额的乡镇,可按“先任职后登记”的方式,逐步登记、逐步消化。从“六类人员”中选拔担任乡镇党政副职人员须在本县乡镇工作不少于3周年。未满3周年的不得调动(借用)到县级部门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拔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县委组织部、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宣汉县委组织部:0818-5222744、12380
    宣汉县纪委(监察局):0818-5224085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1.宣汉县选拔乡镇党政副职提名人选推荐审批表
    2.宣汉县2016年公开选拔乡镇党政副职提名人选
    3.推荐情况汇总表

 

    宣汉县委组织部


    以上是2016四川省宣汉县乡镇选拔63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公选遴选信息敬请关注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

(编辑: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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