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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2011-08-26 08:43:01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朝阳市党建信息网 来源:朝阳市党建信息网

【导读】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朝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实现朝阳全面崛起,中共朝阳市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朝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实现朝阳全面崛起,中共朝阳市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的职位及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共41名,具体职位见《朝阳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二、报名的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

  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内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报考职位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5岁以下,即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2岁以下,即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二级单位中层正职3年以上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科员级职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二级单位中层副职3年以上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中层副职3年以上;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科员级职务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3年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报考参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标准。任职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可不受身份、职务限制,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报考正、副科级领导职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

  (5)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公选干部服务年限不足3年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8月24日开始,到9月8日结束。朝阳市报名者在本县(市)区、本单位报名;省内其他市报名者可直接到朝阳市公选办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政快递报名。每位报考者主报一个职位,同时可以兼报两个其他职位。

  报名时,填写《朝阳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报名登记表可从朝阳市党建信息网(http://www.cysdj.gov.cn)下载,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6张。在朝阳市工作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企业划型证明、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及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包括职务、工作简历及德才表现等方面的书面证明进行报名;在省内其他市工作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企业划型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报名,在9月17日12:00前,携带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本人人事档案中相关内容复印件和有关材料原件到朝阳市公选办接受资格审查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逾期未接受资格审查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市公选办、县(市)区委组织部、市(中省)直党委(党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限内,朝阳市党建信息网将定期公布报名情况,并于9月8日按报名者填报的第一志愿公布每个公选职位的报名人数。9月8日至9日,报名者可在3个志愿中进行调剂,确定1个报名职位。经市公选办复审后,发给准考证。对经过自愿调剂后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予以取消,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考试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二)笔试

  拟于9月18日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分综合知识、领导能力两个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拟于9月下旬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报考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笔试、面试的分数按照4:6的比例累计计算出总分,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拟于10月上旬,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决定任职人选

  拟于10月中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各公选职位拟任人选,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选结果。

  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适用试用期的人员,任职1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免职。

  (六)岗前培训

  公选结束后,对公选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朝阳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朝阳市公选办地址: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三段4号)邮编:122000

  电话(传真):0421-2913803、2920063、2915659(外市)

  电子信箱:lncygxb@163.com

  朝阳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24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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