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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3)

2011-01-10 11:07:22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内蒙古人事信息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信息网

【导读】鄂尔多斯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六、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市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资料。可以用蒙文或汉文一种文字答卷。试题中,专业知识所占比例不低于7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职位分别以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对应试者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报考类别分组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3、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分职位以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公布考察人选名单。


  七、组织考察


  由市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列入考察的人选须提交个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不超过1500字)。


  八、决定任用


  市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的情况,以及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特点,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并结合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提出使用意见。拟任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经公示如有不宜提拔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提拔使用,所空名额不再补充。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九、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社局组成市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公选工作。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市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收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477—8588616、8588617


  监督举报电话:0477—12380、8588622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月7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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