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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兰山区纪委区监委选调工作人员12名

2019-08-28 22:42:24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公选遴选网 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为您整理了2019年兰山区纪委区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9月3日。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时了解遴选相关信息,华图公务员遴选考试网将及时为大家发布遴选公告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祝大家顺利上岸!

兰山区纪委区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兰山区纪委区监委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兰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和选调范围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在一线审查调查岗位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和连续加班)。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1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参公身份人员),担任科员级职务。

4.具有公务员工作经历两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选调生报考的要符合上级关于选调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与兰山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与临沂市市管或者兰山区区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截至2019年10月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选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选调的情形。

(二)选调范围

1.在全市范围内市县区党和国家机关、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信访等相关业务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2.上述业务岗位之外,在市县区党和国家机关、乡镇街道工作,所学专业类别为法学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心理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或公安学类中的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犯罪学专业,公安技术类中的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工商管理类中的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专业,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及以上)的人员。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需提供材料:

1、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如有《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组织调查报告,需同时提供)、《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任职文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推荐函、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工作业绩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9、所报考岗位对资格证书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电子版);

11、截至2019年10月底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以上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第1、2、7、8、10项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发至lsjw8587@126.com。报名表电子版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加身份证号(名字中间不加空格),电子版照片命名为报名人员身份证号。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至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政府院内西南角14号楼207房间(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能力测试

报名人选资格审核后,采取笔试和面试进行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考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能力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选调人选能力测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选调工作纪律

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背诚信承诺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539-8198587

本公告由兰山区纪委区监委会同兰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1、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推荐函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7、工作业绩展示表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兰山区纪委机关

2019年8月27日

(编辑:wangwen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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