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聊城莘县选拔48名镇挂职领导干部
2017-05-17 19:22:36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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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公开选拔镇(街道)挂职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镇(街道)领导班子力量,优化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与数额
根据工作需要,这次公开选拔的职位是:镇(街道)挂职党(工)委副书记,或党(工)委委员(副镇长或办事处副主任),选拔的数额共48名。
二、选拔的范围
全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街道)在职在编干部。
三、报名的条件及资格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条件。
(三)一般干部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一般干部须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
本科以上学历,在科员及相应岗位上工作满3年;副科级干部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热爱镇(街道)基层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须为称职(合格)以上。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政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记录的;干部档案影响提拔使用的;其他有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
四、选拔的程序
(一)宣传发动
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网等新闻媒介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以及任职资格条件,积极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县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报考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工作和任职时间证明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并附电子版(电子照片需采用JPG格式,比例为4:3,文件大小要求在40K以内)。
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登记、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时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从5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5月17日18点30结束。
报名地点:县公选办(县委办公楼5楼504室)。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测试理论知识水平、实际工作经验、决策能力、应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1、笔试。笔试采取集中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依据得分,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按一定比例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将其名单和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2、面试。成立面试评委会。面试评委会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评委会由有关领导、专家等人员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
(五)体检
体检前,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挂职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等额提出挂职干部提名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票决。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履行干部任用程序。
五、挂职干部的管理与使用
(一)挂职干部是党员的,科级干部挂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一般干部挂任党(工)委委员;不是党员的,挂任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原则上为2年。
(二)挂职干部不占所挂任镇(街道)的领导班子职数。
(三)干部挂职期间原隶属关系不变,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等关系,仍占派出单位人员编制,职务在原
单位保持不变,与原单位同级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挂职期间,原单位干部调整时,不影响提拔使用。
(四)录用的挂职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和挂职镇(街道)共同管理。县委组织部每年对挂职干部进行一次跟踪考核,随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建立挂职干部实绩档案。
(五)挂职期满后,对任期考核称职以上的挂职干部,结合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经个人申请、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在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择优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镇(街道)担任党(工)委副书记或党(工)委委员或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期间不适应镇(街道)工作,或者本人提出申请回原单位工作的,取消挂职干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县公开选拔镇(街道)挂职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公选办地址:莘县政府街1号(县委办公楼5楼504室)
联系电话:0635-7321346
监督电话:0635-7312380 电子邮箱:sxzzbbl@163.com
莘县公开选拔镇(街道)
挂职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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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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