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赣州蓉江新区遴选招聘12人公告
2016-10-29 09:38:06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liap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一、考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岗位12个,其中蓉江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岗位8个,区属全额拨款事业岗位4个,详见《赣州蓉江新区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赣州市辖区内各机关(不含省直管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考选后为事业编制。
2.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考选后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学历条件:详见《赣州蓉江新区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遴选最低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考生自行网上查询下载)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遴选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工作表现:工作经历要求详见《赣州蓉江新区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岗位,要求所在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含当日);相应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要求合格以上。
(4)年龄条件:详见《赣州蓉江新区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含当日)。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条件。
2.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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