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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市市直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范围及条件

2019-03-26 20:45:16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公选遴选网 来源:未知

【导读】公选遴选网为您整理了2019年黑龙江伊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选调范围及条件。

2019年黑龙江伊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选调范围及条件

2019年黑龙江伊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于3月26日发布,此次遴选选调,与往年相比,除选调数量大之外,选调范围及年龄条件大大放宽,具体内容如下:

1、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符合转任(公开遴选)条件的人员。

伊春市内中省直机关公务员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可以报考。

2、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科长职位,需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以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三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1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报考副科长职位,需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职务满3年(不含试用期)以上,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三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报考科员职位,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1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3)选调生服务期已满的,可以报考。

(4)县级以下机关新招录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可以报考。

(5)具备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新录用公务员(参公)或提任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2)按政策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干部档案(学历、干部身份等)存疑,报名或现场资格确认中无法认定清楚影响遴选(选调)及任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5)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编辑:公遴选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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