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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开封市委政法委公选6人公告(2)

2015-05-13 10:12:44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河南省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导读】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河南省开封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公选公务员。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名额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遴选名额。

    (3)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和“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29日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委前三楼336房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序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按照从事什么工作,考什么内容的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时事政治、法律和公文写作等,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和“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考官委托专业机构选派。面试主要内容为从事政法工作必须具备的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前,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需要时间,请提前准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名额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决定


    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所属网站和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遴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要求


    1.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0371-23855542

 

    中共河南省开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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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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