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中央遴选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公选遴选网 > 中央遴选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国家民委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民委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6-10-11 11:01:38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国家公务员局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导读】华图教育公选考试频道为您及时发布国家民委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面试时间:10月28日。

    根据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和确定面试人选的规定,以下10名考生(各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面试:

国家民委2016年度面试考生名单

    入围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10月11日12:00前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经本人签名传真至010-66508811;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16年10月27日下午14:30-16:30

    2.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8:30

    (二)地点:国家民委机关3号楼

    地铁线路:地铁1号线、4号线西单站。

    公交线路:7路、10路、15路、37路、88路等至民族文化宫站。

    (三)方式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闭卷笔试形式,面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0月21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传真到我委接受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

    (二)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于2016年10月27日下午14: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8: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责任书。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已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参加面试,其他人员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照片。

    (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未按时到达的按放弃面试处理。等候期间,手机等各种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6508811(可传真)


 

    国家民委人事司

(编辑:admin)

遴选公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