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省湄潭县教育系统选聘各镇中心学校校长15人
2016-10-12 11:07:48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湄潭县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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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省湄潭县教育系统选聘各镇中心学校校长15人
为规范中小学校(园)长管理,完善校(园)长队伍建设和培养机制,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2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15〕32号)以及《中共湄潭县委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湄委〔201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选聘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拓宽用人视野,发现和挖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五)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选聘岗位及职数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1名,共计15个职数。
四、选聘的资格及条件
(一)选聘资格
1、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现任校长、副校长;
2、各镇(街道)中学(含马山职中)、完小、中心幼儿园现任校(园)长;
3、各县直学校现任正副校(园)长;
4、各县直正副科级学校现任中层管理干部;
5、2016年选拔培养的后备干部;
6、教育局机关管理干部(含具有管理经历的上挂锻炼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业务能力强。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具备教师资格,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特别优秀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选聘条件。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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