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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望谟县卫生监督所公开遴选3人(2)

2015-06-17 15:49:29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贵州省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导读】根据中共贵州省望谟县委、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望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3名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到县卫生监督所工作。


    六、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业务知识、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计划人数须达到2:1比例,若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划分最低考试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2015年6月26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24日

    4、准考证发放地点: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另行出题考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凡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八、考察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九、公示


    经考试上线,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无反映问题或意见,不影响遴选聘用的,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①有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检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9-4616196(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9-4616770(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0859-4610706(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

    0859-4614606(局纪检室)

 

    附件:

    1.《望谟县卫生监督所2015年公开遴选卫生监督员职位一览表》

    2.《望谟县卫生监督所2015年公开遴选卫生监督员报名表》

 

    贵州省望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贵州省望谟县卫生监督所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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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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