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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4-12-01 14:10:09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14山东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

  1、这次公开遴选的计划如何安排?

  答:我市部分市直机关2014 年度机关和参公单位计划公开遴选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1人。

  2、这次遴选的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答:一、报考人员范围

  在我市区(市)、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及市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区(市)、镇(街道)的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鲁组发[2012]45号文件规定,可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品行端正,勤奋敬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三年以上基层机关或基层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五)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六)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七)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八)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答: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鲁组发[2012]45号文件规定,可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的以下人员在报考范围:

  (一)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办理国家公务员或参照、依照管理过渡手续的人员;根据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规定,已履行公务员登记手续的人员。

  (二)根据国家和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经公开考试录用的人员。

  (三)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选调生是否可报考除“仅限选调生报考”以外的其他职位?

  答:选调生可以报考除“仅限选调生报考”以外的其他职位。

  5、简章要求的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可以累积计算?

  答:可以。基层工作经历,指公务员录用后,在基层机关或基层参公单位的岗位上实际在岗工作时间满3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市纪委监察局招考职位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报考执纪执法职位人员限人事关系在区(市)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的公务员,其中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派出机构。

  二、报考执纪执法职位人员,应有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从事报考职位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符合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在《报名表》“工作履历”一栏中要列明从事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在上述机关其他岗位工作但所学专业为法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侦查学和经济犯罪侦查的,也可以报考该职位。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不受工作岗位、所学专业限制。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亲属回避要求,以及组织部门有关纪检监察岗位任职要求。

(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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