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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关于公开遴选干部到团省委机关工作的通知

2010-12-28 10:29:29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福建人事人才网 来源:福建人事人才网

  福建省各市、县、区团委,省直团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团省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采取竞争性方式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到团省委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拘一格、广纳群贤,将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廉洁自律的优秀年轻干部遴选到我委机关工作,使团干部队伍保持生机与活力。


  二、职位设置


  此次遴选到团省委机关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


  职位1:团省委机关科级(含正科级或副科级)职位2名。


  职位2:团省委机关科级以下职位4名。


  三、参选条件


  (一)职位1面向以下三类群体公开遴选:一是全省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含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公务员身份);二是全省团干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三是其他符合条件的年轻公务员。参加遴选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素质能力全面,勤奋敬业、求真务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2、团干部必须是在编在职的设区市、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团(工)委科级干部(含正科级或副科级)。选调生必须是科级干部(含正科级或副科级),且在基层工作满3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1月12日为截止日期)。


  3、有较强的社会工作活动组织能力,熟悉共青团或青少年工作。


  4、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身体健康。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称职以上。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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