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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公选管委会建设发展局副局长

2011-08-22 08:52:53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公选管委会建设发展局副局长

  一、公选职位及职数:区管委会建设发展局副局长1名(聘任)

  二、报名范围:面向全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三、基本报名资格和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男性;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高级技术职称;

  4、从事建设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主持过大型项目建设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四、公选程序及实施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与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的人员,可以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须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开考。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按100分计算。对统招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其他资格与条件均符合要求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额。

  3、面试。根据拟选拔职位职数1:7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面试总分按100分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第一阶段面试成绩50%,免笔试进入面试的以第一阶段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面试。

  第二阶段面试总分按100分计算。根据拟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按第二阶段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选。

  4、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范围。若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考察人数要求,按实际体检合格人数进行考察,不实行递补。

  5、考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公选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讨论决定与公示。区党工委根据考察结果和考试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认为该职位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五、聘任和管理

  对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职务聘任手续。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解除聘任关系。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8月29日

  2、报名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406办公室(长沙星沙三一路2号)

  3、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0731-84878592)

  王女士(0731-84878591、13607310393)

  宋女士(0731-84878591、15873146505)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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