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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直机关公开遴选204人(2)

2015-08-21 13:56:18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安徽先锋网

【导读】2015年安徽省直机关公开遴选204人。报名时间:8月23-26日;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笔试时间:9月19日;咨询电话:0551-62609436。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8月20日在安徽先锋网(http://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ah.hrss.gov.cn)、安徽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ah.hrss.gov.cn/DEF,62)、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里面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8月23日9:00-26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15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8月27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报考单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须于8月28日16:00前完成。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于8月28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8月2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传真至报考单位。遴选单位应在8月28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8月30日17: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各遴选单位应于9月1日17: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16-1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9月19日(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合肥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9月30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公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和遴选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部分职位在面试之后进行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加试人选:遴选计划1-2人的,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3人以上的,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5: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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