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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徽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公开选调资格复审、面试的公告

2014-10-20 13:40:04 华图遴选考试网 http://gx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导读】2014安徽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公开选调资格复审、面试的公告详细如下文所示,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更多详见华图教育网公选遴选频道。(http://gxg.huatu.com)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时间、地点

  对象:报考包河区法院审判工作职位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招录单位

职位

准考证号

姓名

备注

1

区法院

审判人员

9999970618

孙  梅

 

2

区法院

审判人员

9999970626

田查娟

 

3

区法院

审判人员

9999970622

邢晓萌

 

4

区法院

审判人员

9999970625

孙雯雯

 

5

区法院

审判人员

9999970627

戴维扬

 

6

区法院

审判人员

9999970619

章艳燕

 

7

区法院

审判人员

9999970624

李严华

 

8

区法院

审判人员

9999970628

于圣云

 

9

区法院

审判人员

9999970620

许  永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楼726室

  咨询电话:0551-65352511、18956031760

  二、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报考区法院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一份)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请自行从合肥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报送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公章)、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任职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原件、具有法院、检察院5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公告》规定,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于10月24日上午11:00前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彩色2寸证件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职位代码、姓名)。

  三、面试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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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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